一、期末奖金等级考核办法:
1、考核内容:
期末结束后,由学校和各处室、部门按处室和部门拟定的考核办法对班主任进行考核。其中政教处全期考核占40%,教务处占20%,年级组占20%,总务处占10%,团委占5%,保卫科占5%。学生测评只是用来了解情况改进工作。
2、等级评定:
以最后考核得分40%为一等奖、40%为二等奖、20%为三等奖。
二、示范班、先进班、文明班及合格班级考核办法:
1、考核内容:(附具体考核办法于后)
政教处将平时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记录作为对班级考核的依据。考核项目主要有:
①清洁卫生、起床就寝纪律(含午眠)、学生的行为习惯等,由政教处及值周组考核。
②三操,由体育组进行考核。
③常规工作中,《班主任工作手册》(5分),若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者扣1分;《手册》中要求填写的内容未填,每少一项扣0.5分。
④由政教处组织的全校各班进行统一评比的项目,如手抄报,黑板报,队列比赛等,均按评比的等级分记入总分。(一等5分,二等4分,三等3分)
⑤好人好事全期不少于10件,每少一件扣0.5分(5分)
⑥会议考勤。每次班主任会议或学校组织的学生集会,都进行考勤,凡迟到一次扣0.5分,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1分。
⑦统考(高三上期以调研考试,下期以高考成绩为准)目标完成情况,基础分为5分,只要完成学校或年级下达到各班的目标就为满分,超出目标不再加分;如果未完成目标则以每少一人扣0.5分,直到扣完为止,由教务处考核。
2、评选办法:
为充分体现考核中的公平性,本学年将实行扣分制,不再加卫生及纪律红旗分,每位班主任基础分为100分。期末以实际得分评选等级,其中20%为示范班,30%为先进班,30%为文明班,20%为合格班。
说明:
1、高三最后一期时,以高三离校前一周作为基准,按本期应有周数计算,按以上评选办法全校进行评比,评出高三所有班级的荣誉称号。
2、高三离校后,高一、二年级以实有周数计算,按以上评选办法按比例评出高一、二所有班级荣誉称号。
宜宾县一中政教处
